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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发布日期: 2026-01-26 来源: 南昌市科技创新局


1月23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科技厅联合召开《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德雄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王玉皞,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肖乾,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席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启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志忠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超权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超权(文颖 摄)


黎超权: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德雄先生,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王玉皞先生,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肖乾先生,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席宏先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启东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志忠先生,请他们介绍《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宋德雄先生作介绍。


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德雄(文颖 摄)


宋德雄: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西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宣传推介。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效能,优化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下面,我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先后制定出台《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江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旨在从服务端发力,推动科技成果的“有组织转化”。但随着形势发展,在工作调研中,也发现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还有不少难点堵点,科研人员转化成果的积极性有待提高,激励措施还有待加强。一是由于职务科技成果归单位所有,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考核管理,成果转化市场价值评估难,部分科研单位评价激励机制“重研究、轻转化”等多重因素,有的领导干部推进成果转化还不敢放开手脚,成果完成人和技术转移人员还存在缺乏转化积极性的现象,需要改变现有国资管理方式,强化免责和收益分配等激励政策支持。二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运行以来还存在可转化成果供给不足、服务链条和资源要素保障不够、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缺乏等短板,迫切需要从政策上推动扬长补短、松绑赋能,使体系化效能发挥更加充分。三是一些有效的新型转化方式,如,先使用后付费、拨投结合等亟待在政策上加强研究、予以规范鼓励。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借鉴先进经验与做法,结合江西实际,省科技厅联合相关部门,牵头制定起草了《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去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举措、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要素保障、提升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效能四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主要聚焦解决科技成果“不敢转”“不愿转”“不能转”“不会转”等问题,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一是针对科技成果“不敢转”问题,提出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完善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3条措施,主要聚焦消除转化过程中的责任风险、合规隐患,解除“怕出错、怕追责”的顾虑。如,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针对以往将职务科技成果简单等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管理,致使成果转化审批程序长、管理复杂、因保值增值考核压力而不敢将其推向市场转化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和引导全省科研事业单位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为科技成果资产管理“破障赋能”。比如,完善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主要为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带头推进其自身完成的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支持,使其不因身份问题而放弃转化,《若干措施》提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且直接参与该成果研究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经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审议并报组织部门备案、公示后,正职领导可以获得现金奖励,副职领导和单位内部中层领导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同时,《若干措施》对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侵占他人收益作出约束性规定。比如,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针对科研事业单位因害怕确定的成果转化价格低于后续市场价格而担心问责,导致出现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不敢转”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是针对科技成果“不愿转”问题,提出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政策、健全以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探索实施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4条措施,主要聚焦解决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人员内生动力不强、缺乏获得感等问题,激发“主动转”的内生动力。如,健全以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针对现在科研人员评职称、算绩效,主要看论文、课题数,评价指标中成果转化比重低,导致“重研究、轻落地”的现象,《若干措施》提出推动科研事业单位对科研人员实行分类评价激励,在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须将成果转化情况作为重要业绩条件并加大权重。比如,探索实施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针对许多企业投资成果转化项目时,希望与成果完成人通过投资捆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以确保成果完成人跟进成果后续迭代研发的要求,同时又可有效破解转化缺资金、横向项目经费结余闲置的两难状况,《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科研事业单位将来自市场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相结合的成果转化方式,形成“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的组合模式。比如,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政策,将政策从16家试点单位扩大到全省科研事业单位,同时,《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各科研事业单位通过约定收益等方式,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全部让渡给成果完成人(团队),这既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又方便了成果完成人按市场要求自主实施转化。另外,《若干措施》支持对科研人员以前创业行为依法进行合规整改,按新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三是针对科技成果“不能转”问题,提出支持高校院所举办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载体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培育与开放、推动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优质科技成果在赣转化落地6条措施,主要聚焦补齐转化所需的载体、资金、人才、场景等必要条件支撑,破解“没条件、没保障”的客观障碍。比如,推动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针对科技中小企业多为轻资产、高校院所早期成果市场价值难评估融资难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优化“科贷通”等风险补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依规依法、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开发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类专项信贷产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组建科技成果转化种子基金或天使基金,投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政策,从而让资金不再是成果转化的“拦路虎”。比如,强化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既懂技术又懂市场的技术转移人才缺乏、技术转移人才缺激励从业积极性不高、科研人员想兼职做转化又怕违规不敢做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设置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学科专业;将高级技术经理人纳入我省高层次紧缺人才类别予以支持;实施技术经纪人积分制管理,对其成果转化服务绩效给予补贴奖励;允许科研人员在保障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转化并获取报酬等政策,从而让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的“供给”变多,发展通道变宽,更多人愿意从事转化工作。

四是针对科技成果“不会转”问题,提出推行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和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探索“拨投结合”等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汇聚汇集3条措施,主要聚焦创新转化路径,破解“不知道怎么转、难找到合适转化对象”的问题。比如,推行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和先使用后付费方式,针对的是一方面财政支持研发出来的应用类成果,没发挥转化效益;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对高校院所成果实不实用心里没底,一开始也缺钱不敢尝试转化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对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应用类科技成果,3年内必须在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等技术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化。鼓励融资担保和保险机构通过提供业务服务,引导科研事业单位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探索“拨投结合”等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将试点范围从原来的新型研发机构扩大到有条件的设区市、县、科技园区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要为探索解决如何提高政府或园区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效能问题给予政策支持,使财政支持的项目加快走向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协同有关责任部门,推动若干措施全面落实落细,为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一是做好政策宣贯。针对重点高校院所、重点科研团队开展政策宣讲,让广大创新主体真正树立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

二是抓好政策细化。针对有关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配套细则和工作指引,解除政策落实障碍,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督促各科研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出台政策落实细则或操作规程,实现“政策清单”向“任务清单”转化。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建立政策落实的统筹调度和评价机制,及时收集政策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优化政策举措,确保政策始终保持生命力。

《若干措施》硬核政策比较多,信息量大,希望大家持续关注、关心全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我们愿意随时随地向社会各界解读政策,促进越来越多的“科技之花”在赣鄱大地结出“产业硕果”!


黎超权:谢谢宋厅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央广网(文颖 摄)


央广网:能否简要介绍一下,省委人才办在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上,有哪些考虑和打算?


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王玉皞(文颖 摄)


王玉皞:高水平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的重要保障。围绕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委人才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专项政策支持。近年来,我们先后出台了电子信息、有色金属产业人才专项政策,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制定了专门激励措施,如政策明确,对有色金属科技成果转化到省内企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每年按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金额的5%给予最高30万元的后补助;对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且年度新增产值亿元以上的,按新增产值的1‰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后补助,用于奖励对成果转化起关键作用的人才。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抓好相关政策兑现落实。

二是搭建转移转化平台。大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改革,会同省科技厅指导各市分别确定1家新型研发机构,由市委组织部长领衔推进改革试点,着力将新型研发机构打造成应用技术的“策源地”、科技成果的“输出地”。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人才飞地”“科创飞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海内外人才集聚地区建设“人才飞地”,促进“企业研发在外地,成果转化在本地”。

三是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定期举办全省技术转移人才高级研修班,着力培养一支懂科技、懂产业、会转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破解成果“没人转”“不会转”等难题,近两年,省委人才办已会同省科技厅举办三期研修班,共培训人才150余名。深化职称“放管服”改革,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等实行职称自主评审,赋予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着力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将技术经纪人等纳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分类匹配人才安居、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服务政策。


江西卫视(文颖 摄)


江西卫视:我们关注到,我省正全力推进“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当前我省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提升体系服务效能的总体考虑?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席宏(文颖 摄)


席宏:为有效解决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目的就是要以强化“服务端”为突破口,推动和促进成果“供给端”与技术“需求端”的精准高效对接,从而更好地实现科技成果“有组织转化”。这项工作自2024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位推动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效。比较突出的:一是体系建设基本成型。目前,省中心以及11个设区市M中心和20家省属高校院所的N中心已完成组建,并实现实体化运营。二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大力引进专业机构,积极培育专业人才,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转化平台,服务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工作成效日益凸显。一年多来,省中心和各M、N中心立足功能定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需求挖掘、成果梳理、供需对接等各项工作,服务效能逐步显现,促进了迈菲精密、脑机接口、金属智能制造3D打印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加快落地转化。

在“1+M+N”服务体系的有力推动下,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的氛围日益浓厚,成效日益凸显,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2024年增幅高居全国第二的基础上,2025年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有望突破3000亿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还是初步的,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短板和弱项,比如,省中心“龙头”“枢纽”作用还不够强、各中心之间协同配合还不够有力,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够强,重大标志性成果落地不多,等等。为此,《若干措施》明确把提升服务体系效能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政策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有关部门,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体系协同。强化省中心的枢纽作用,健全完善与各分中心的协同对接机制,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库、技术需求库、服务资源库,统筹专业机构、技术经纪人和各类资源要素,常态化开展技术需求征集、科技成果梳理、成果路演和供需对接等工作和活动,不断提升服务体系的资源整合、协同配合的整体效能。

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针对服务体系目前存在的专业机构、专门人才不足,专业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了“支持省内外技术转移、创投等机构入驻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将高级技术经理人纳入我省高层次紧缺人才类别,主动吸纳引进省外高级技术经理人入赣,支持申报省级相关人才计划”“鼓励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产业教授、基金投资经理等从事技术经纪业务”“支持省外创新创业团队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成果来赣创办企业”等一系列指向明确、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举措。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引导各中心引进吸纳专业机构和人才,针对各中心工作所需、能力所缺,常态化开展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各中心专业服务能力。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专业化功能平台,推动应用场景培育开放,全链条培育支持科技成果加快转化落地。

三是进一步强化评价激励。《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开展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价,加强相关评价结果应用。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把省中心和M、N中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成效作为相关地方、单位高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省属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排行榜等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责任,进一步凝聚形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强大合力。将落实《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实施技术经纪人积分制管理,按照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给予收益激励。允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未担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保障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经批准可以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按规定获取相应报酬,引导和激励更多专业人才主动参与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


大江新闻(文颖 摄)


大江新闻:高校科技成果供给一直是成果转化的短板,请问我省下一步在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上有什么动作?如何推动高校成果转化激发内生动力,促进高校成果转化中心发挥作用,保障政策措施在各高校的有效落实?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肖乾(文颖 摄)


肖乾:高校作为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破解其成果转化难题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环节。2025年我省高校登记技术合同5877项、技术合同成交额26.48亿元,在2024年同比分别增长80.4%、71.1%的基础上,同比再增62.5%和83.1%,转化活力持续增强。围绕新出台的《若干措施》,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从三大维度推动高校成果转化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制度改革,激活成果供给内生动力。强化评价导向牵引,在高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中提高成果转化权重,引导科研方向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从源头提升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适配性。总结10所试点高校赋权改革经验,在全省高校全面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广“赋予所有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将留存所有权份额让渡给成果完成团队。健全配套管理制度,推动高校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实施细则,支持高校按规定举办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二是建强转化载体,提升成果转化效能。以高校成果转化中心为枢纽,联动大学科技园等载体,构建专业化转化服务矩阵。重点推进20个以上高校成果转化中心建设,主动挖掘优质科研成果,建立成果库并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将其建设成效纳入高校评价体系。优化重塑大学科技园,健全资源配置保障机制。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关键平台。引进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构建“研发—孵化—产业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三是创新协同模式,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过高校科技服务“进园入企”专项行动、校企共建研究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方式,推动高校科研团队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形成可持续协同创新生态。定期开展政策解读、案例推广、需求对接活动,促进高校与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多元协同,确保各项政策在高校接得住、用得好、落得实。


经济晚报(文颖 摄)


经济晚报: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于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应用场。请问下一步我省将如何结合中试平台建设,系统推进应用场景的培育开放,并强化其与首台(套)等创新政策的协同,以加速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启东(文颖 摄)


郭启东:产业是科技创新的“出题人”,应用场景就是科技成果与市场对话的“第一现场”。让实验室里的“金种子”,在真实产业场景中扎根生长,是我们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近年来,江西始终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把应用场景建设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精准施策,推动更多创新成果从“书架”走向了“货架”。

一是深入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专项政策。建立省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5年来,累计支持项目近200个。赣州好朋友智能选矿机等2个产品入选国家首台套目录,41个产品列入省级首台套目录。

二是强化技术创新金融政策支撑。加紧落实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保险补偿政策,促进政金企深度合作,2025年支持技术创新保险投保17笔,有效降低企业试错成本,强化金融撬动能力,提高企业创新意愿。

三是推动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思路,积极推动全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建立覆盖269家中试平台的省级储备库,发布首批重点培育名单51家。萍乡芦溪先进电瓷材料中试平台成功入选工信部首批重点中试平台培育名单,九江微藻种质资源发掘与综合利用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入选国家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

下一步,我厅将以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为核心枢纽,把应用场景的培育开放贯穿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政策协同为纽带,让应用场景“看得见、进得去”。出台《江西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同步强化与现有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专项政策的深度衔接。建立“中试验证--场景开放--市场推广”联动机制,对中试平台验证成熟的技术成果,纳入全省创新产品应用推荐目录,为企业提供清晰的场景准入指南。

二是以平台建设为载体,让应用场景“建得快、用得好”。动态管理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库,鼓励政府园区围绕未来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及产业新赛道,布局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中试验证--场景模拟--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中试平台。鼓励平台运营方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设计贴近真实需求的场景方案,让新技术在中试阶段就能适配复杂生产环境。推动平台依托产业集群,建设中试平台与下游应用企业的对接通道,加速成果在本地场景中的迭代升级。

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支撑,让应用场景“敢投入、可持续”。联合金融机构研究“中试+金融”专项服务。建立中试失败补偿机制,覆盖企业研发设备、材料及人力成本,降低企业场景试错门槛。推动中试平台根据场景需求精准匹配创新项目,形成“场景牵引技术、技术激活场景”的双向赋能,强化中试平台技术验证、科技招商、企业孵化、金融保障等服务能力,形成“中试+投资+孵化”运营模式。


凤凰网(文颖 摄)


凤凰网:技术转移人才是连接实验室与市场、贯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关键桥梁。请问我省在对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从事成果转化方面有什么激励举措?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志忠(文颖 摄)


叶志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而本次发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措施,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厅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和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更加”。

一是新增技术经纪职称专业,人才成长阶梯更加畅通。从2025年起,我们在工程系列增设技术经纪职称专业,先后印发技术经纪职称申报条件、评审通知等配套文件,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开展技术经纪职称评审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搭建起清晰可及的职业发展通道。由省科技厅组建技术经纪工程高级、中级评审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方位宣传动员,广泛鼓励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技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2025年,联合省科技厅顺利完成首次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审,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域高级职称实现“零的突破”。

二是优化职称评价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成色更加彰显。2025年,我厅主动发力,指导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在评价体系中的比重,让“重转化、重实效”成为人才评价的鲜明导向。同时,新修订的《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中,明确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重要申报条件,开设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获得4项发明专利且实现成果转化100万元以上,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成果落地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税收200万元以上,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2025年,全省共有169人通过这条成果转化“绿色通道”获评高级职称,充分激发了各类人才投身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政策,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更加充盈。我们从工作机制和薪酬激励两方面发力,全方位为人才松绑赋能。一方面,支持企事业单位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同时明确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让人才能够心无旁骛投身成果转化工作。另一方面,全力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将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单独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总量限制;对国有企业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允许企业突破工资总额开展薪酬激励。2025年,仅省直相关事业单位就单列追加核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7400万元,以真金白银的激励点燃人才创新创造的热情。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会同科技、教育等相关部门,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推动这些激励政策更多落地见效,持续为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黎超权: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