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7.1.2、7.1.3、7.1.4、7.1.5、7.1.6、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pdf
Copyright © 1953-2030 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 版权所有 www.ceasjx.com
技术支持:江西君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