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名额
“赣鄱工匠”20名
“江西省能工巧匠”80名
“赣鄱工匠”评选条件
“赣鄱工匠”评选
凡在本省境内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工作,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原则上取得技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赣鄱工匠”评选:
1.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赣鄱英才555工程”“双千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或“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获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4.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或取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的江西省选手、专家组长或教练组长。
5.在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传统产业行业中,具有绝技绝活,并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
“江西省能工巧匠”评选条件
“江西省能工巧匠”评选条
凡在本省境内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工作,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原则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江西省能工巧匠”评选:
1.获“江西省首席技师”“江西省技术能手”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行业居前列的技能人才,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和绝技绝活,能够解决生产实践工作中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并能够带动本产业技术革新和进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高技能人才,并由此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4.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或取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的江西省选手、指导教师或专家教练。
5.在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品得到社会公认的高技能人才。
表彰奖励
表彰奖
由省人民政府对获奖者分别授予“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和3万元。“赣鄱工匠”获得者可依法依规直接晋升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江西省能工巧匠”获得者可依法依规直接晋升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获得者可优先推荐国家级人才工程选拔表彰,优先推荐“省级劳动模范”等省级荣誉,优先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政府资助项目。
有关要求
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做好此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为契机,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二)各推荐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真正把技艺高超、品德优良、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三)为避免重复推荐,不得推荐已获得“赣鄱工匠”奖项人员;已获得“江西省能工巧匠”奖项人员,不得再次申报“江西省能工巧匠”奖项。
(四)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相关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稿报至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处,有关材料的word 版及PDF版(盖章)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送无效。申报表可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rst.jiangxi.gov.cn/)下载。
推荐评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或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处联系。
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0791-85522809
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处: 0791-86383432
电子邮箱:447375742@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孺子路47号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处
邮 编:330046
相关附
附件1:申报要求
附件2:赣鄱工匠申报表
附件3:能工巧匠申报表
附件4: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