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2026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盘点2025年工作,总结“十四五”成就,分析形势,部署“十五五”时期主要考虑和2026年重点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黄俊作工作报告,厅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精心指导下,全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一年来,省委城市工作会议胜利召开,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大突破,“好社区”建设开局良好,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取得积极进展,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成效显著,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圆满收官,城市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基础支撑更加有力,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过去五年,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市功能品质大幅提升,江西建造品牌持续擦亮,城市治理水平提质增效,住建领域活力充分释放,为“十五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启程决定全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全省“两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水平统筹城市工作,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高效能抓好城市治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全面夯实行业支撑底座,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系统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抓保护、防风险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2026年,要着力抓好7方面工作。
一 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奋力开启江西城市现代化发展新篇章。
按照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的要求,推动制定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围绕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年度工作要点。推动优化涉及城市工作的综合考核指标,探索建立科学的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有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推进城市工作课程进党校。建立城市高质量发展智库。
二 以项目建设为引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研究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进一步增强城市发展动能的若干举措》,加快制定城市更新项目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城市更新“1+N+X”政策体系。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推动将462个城镇老旧小区纳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稳步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改造,推动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和绿地开放共享,新建不少于100个口袋公园。聚焦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一批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能力提升项目,持续开展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力争新建改造供水、排水、污水、燃气管网4000公里,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机制建设。持续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快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出台《江西省历史建筑认定及保护修缮技术导则》。加快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和新一轮保护规划修编。完善城市风貌管控制度。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传统村落资源普查和数据评估。新增培训传统建筑工匠400名。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化县城体检成果运用。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扎实开展农村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三 以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
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落实土地供给与已建未售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挂钩机制,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做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制”,推行房地产融资“主办银行制”,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充分发挥“白名单”制度作用,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稳妥化解房企债务违约风险,有序推进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出清。继续推进商品房逾期交付和不动产登记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推动房地产领域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有序推动“把新房子建成好房子”,扎实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逐步推动“把老房子改成好房子”,力争开工改造城中村2万户,已开工项目确保按时完工。以D级危险住房为重点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鼓励居民以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方式改造老旧住房。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支持缴存人多样化住房需求,优化使用政策,拓宽使用范围。完善异地协同机制,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
四 以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为重点,持续擦亮“江西建造”品牌。
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完善智能建造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加快绿色建造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大力度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强化省外、境外市场拓展服务指导,为企业跨区域承揽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助力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外部市场空间。坚持“龙头引领、梯队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企业资质管理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境外业绩认可、资质申请指导等准入支持机制。深化工程监理制度改革,推动全过程咨询等新模式。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围标串标、虚假投标、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治理,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深化造价管理系统智能化应用。
五 以完善“一委一办一平台”为牵引,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加快建立健全城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评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开展“城管进社区”,运用好“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完善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机制,新增成立1000个业主委员会,力争组建率达85%。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组织编制“十五五”生活垃圾专项规划,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提高分类准确率。推动县城及以上城市3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封场,抓好10座存量垃圾利用填埋场的环境污染防控。
六 以夯实基础为支撑,充分激发住建领域发展活力。
扎实推进“数智住建”建设,建设省、市两级数据中心。探索AI赋能城市治理,推进城市运行“一网通管”。依托城市基础信息(CIM)模型平台,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安全以及住房服务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企业资质审批制度、工程造价制度等改革。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快出台《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条例》《江西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省杜鹃花优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进一步提升工程建筑品质。
七 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关键,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持续开展高坠事故隐患防治,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和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问题整治力度。推动供水管网等设施建设改造,强化供水水质监测,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平稳。推进城镇排水管网建设质量整治专项行动,加快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构建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基础制度。制定城镇房屋安全体检技术指南。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化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加强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会议强调,全新的一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还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城市保供、农民工资发放等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号召,全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精心指导下,锚定目标、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奋力实现“十五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良好开局,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期间,6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进行了分组讨论。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机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及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