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文件高频强条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2-11-11 来源:临沂图审

施工图设计文件高频强条提示函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图质量,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我公司将通过公众号,陆续提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出现频次较高的强制性条文,希望对工程师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有所帮助,杜绝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现象出现;为社会多出美观、实用、安全的精品工程助一臂之力。


 一、勘察专业高频次强条:

   1、《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DB37/5052-2015第5.2.15条4.1.20 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2、《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第3.2.2条

    3.2.2详勘阶段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勘探点在平面上应能控制建(构)筑物的地基范围;

    重大设备基础应布置勘探点;

    堤坝工程坝肩部分应布置勘探点;

   控制性勘探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单栋高层建筑勘探孔不应少于4个,控制性勘探孔不应少于2个;对高层建筑群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第4.1.11条

    4.1.11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4、《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第6.2.1条

    6.2.1工程勘察报告应资料真实、内容完整,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5、《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2-2021第3.2.1条和《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第3.6.1条

    3.2.1当场地和地基存在特殊性岩土时,岩土工程勘察成果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1条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以下为本地区常见特殊性岩土):填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和残积土勘察。


    3.6.1特殊性岩土的勘察应查明特殊性岩土类型、成因、分布、发育程度及其工程影响,测定岩土的特性指标,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二、建筑专业高频次强条: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版)(6.2.5)

     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版)(6.4.11.3)

     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2.4.2)

    除平坡出入口外,无障碍出入口的口前应设置平台;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平台的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无障碍出入口的上方应设置雨篷。

  4、《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版)(4.1.9)

     托儿所、幼儿园的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阳台、上人屋面、平台、看台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且净高不应小于1.3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幼儿攀登和穿过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离不应大于0.09m。


三、结构专业高频次强条:

   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第4.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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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第4.6.5条

 

    3、《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 第4.3.2条

2.png  4、《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第4.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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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 第5.3.2条


四、给排水专业高频次强条:

   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3.4.4条

     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采取减压措施,并应满足用水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9条

     消防泵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采暖温度不应低于10°C,但当无人值守时不应低于5°C.

    3、《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4.4.3条

     化粪池应设通气管,通气管排出口设置位置应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五、电气专业高频次强条:

     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第3.3.4条:水泵、风机以及电热设备应采取节能自动控制措施;

    第3.3.5条:甲类公共建筑应按功能区域设置电能计量;

    第3.3.7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符合要求。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6.2.9-3条

     建筑内的电缆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6.3.9-2条

    事故排风机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10.1.2条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     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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