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2020、2021年度
工 作 要 点
(征求意见稿)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科协及其下属组织履职提出了4条具体要求:一是致力于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致力于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更好地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三是致力于促进科技人才成长和提高,更好地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四是着眼于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当好科技工作者之友,更好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
根据省科协、省住建厅指示要求,结合学会的实际,经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确定学会2020、2021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学会党建工作的开展。在江西省科协党组领导下,完成学会党支部改选,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及其“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动学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学会党建工作水平。
二、加强学会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学会会员,包括发展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进一步完善专业委员会组织建设,学会换届后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完善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建设,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合适人选的重新确定,及各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挂靠单位的进一步明确;顺应时代发展,拓展和准确定位相关专业委员会,“建筑创作专业委员会”拟更名为“建筑创作与建筑师负责制专业委员会”、“抗震专业委员会”拟更名为“抗震与防灾专业委员会”、“计算机专业委员会”拟更名为“建筑智能化专业委员会”、“招标与投标专业委员会”拟更名为“全过程咨询与总承包专业委员会”等;学会开展对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每年度的评选及奖惩活动,对星级评选排名列前1/3的专业委员会评选为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并给予奖励;对年度内未开展学术活动的专业委员会,学会进行书面诫勉。如专业委员会出现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开展活动事先不向学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并得到批准,或者连续两年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学会常务理事会将召开会议通过后,将进行撤销并更换该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处理。
三、继续积极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依托学会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多学科的特点,紧密围绕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中的热点、重点及难点问题,以学术年会及学术交流会、技术讲座、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提升学会活力、实力及地位,并要求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学术年会或者学术论坛活动,举办前应书面上报(报告年会或者论坛活动的主旨、会议议程、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单位、是否收费等),通过学会秘书处报告学会常务理事会得到批准,并在次年1月底前向学会秘书处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今明二年,拟在南昌召开几次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区域性会议并将报省科协备案,如: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2020年9月学术年会在南昌召开,学会电气专委会将协办全国年会;学会已联合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华东交通大学将在南昌举办中国建筑学会抗震防灾分会2021年“第十八届高层建筑抗震技术交流会”,届时将有近5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抗震防灾专家、学者和业内同行来江西传经送宝;以及全国地基结构高峰论坛等,将为我省广大土木工程科技工作者搭建更高层次的学术及科普交流平台,就国际、国内土木工程前沿技术、热点科技问题,国内院士、大师、专家学者将来江西作主题学术报告。
四、树立学术品牌并继续加强学术品牌项目建设。为充分利用学会的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学会在人才培养、学术氛围营造和产学研用政合作平台建构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学会影响力,全面发掘与提升学会的品牌价值,学会将继续做好江西省建筑类高等院校学生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继续做好如每年一届的“江西省高等院校建筑类学生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大赛”、“江西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江西分区赛”、“工程测量技能大赛”、“BIM技能大赛”、“高校BIM装配式设计大赛”等赛事和评选“江西省高校土木建筑类优秀大学生”等活动;为激发我省从业人员及人才培养的活力与职责,促进合作平台的建构,继续做好如每年一届的“建筑创作年度论坛”、“赣南客家杯”乡村设计大赛、“建设工程BIM大赛”,学会将为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成为常态化,由此不断提升学会品牌价值的含金量。
五、努力提高政府职能转变中承接职能。学会将积极关注政府机构改革与调整,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中适合我会担当的有关社会职能,努力拓展我会活动空间及为政府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会的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承接职能主要为政府的重大工程项目或者科技项目的评估、咨询、论证;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工程评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人才的举荐等方面,为促进我省土木工程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审与鉴定工作,努力为会员服务,为科技创新和转化服务。
六、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做好科普周、科普日活动。组织科普和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政府或上级单位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鼓励会员单位免费开放科普场馆、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开放等;每年9月,学会将参加省科协组织的“科普日”活动,组织专家与会员广泛参与活动,通过专家咨询、实物模型展示、现场体验、展板制作等活动,宣传土木工程知识,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扩大学会影响;同时,做好科普周活动,抓好宣传发声,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做好学会文章。
七、将设立独立的学会网站,着力加强“智慧学会”建设。开展学会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通过学会公众号、相关的网站等形式,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向社会宣传土木工程的新技术、新成就,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升学会影响力和号召力;通过学会网站抓好“互联网+会员(单位)”建设,建立健全会员联络机制,组织会员参与活动,开展会员继续教育与培训,引导并监督科技工作者规范自律等。
八、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一是出台服务科技工作者实施意见;二是打造线上线下“科技工作者之家”;三是设立科技工作者线上线下诉求平台;四是弘扬、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充分利用学会创新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建家交友”活动,加强网上联系、网上引导、网上动员、网上服务,让我省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能在网上找到组织、参加活动、咨询求助,打造我省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
九、做好技术标准、规范宣贯与标准制定工作。根据学会专业特点,加强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规范宣贯以及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标准、规范的引领作用。学会将积极组织主编、参编一系列的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同时,也要组织编制一批符合当前需要的省学会团体标准。
十、建立科技智库或科技咨询专家团队。建立学会科技咨询专家工作委员会,学会每三年选聘一批各专业的科技咨询专家,发给聘书,并组成专家团队,开展科技服务,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提交科技智库成果,为区域发展或产业升级提出一对一咨询建议,参与区域相关规划与研究等活动,促进科研成果的落地转化。
十一、设立学会科技服务站。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习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驱动力,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科技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作为推动我省土木建筑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我省土木建筑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在精准聚焦、发挥优势、凝聚资源、搭建平台方面积极创新、主动作为,用科技创新引领江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进一步落实《江西省科协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学会将在近期设立具“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科技服务总站”(科技服务型经济实体),地市适时设立“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科技服务站”为其派出机构,充分发挥我学会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各地市土木建筑支柱产业,总站可以根据我省土木建筑分产业链依托学会相关分支机构组建专家咨询机构,负责跟踪分析国内外经济与产业发展动态趋势,研究有关产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我省产业经济、技术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也可以根据产业需要建立有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法人实体或者非法人分支机构。一是参与地方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和创新驱动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调研和技术咨询活动,开展专利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二是开展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开展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和竞赛,建立科技成果及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学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三是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为我省土木建筑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产学研用政相结合,促进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四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重点产业(行业)科学决策,服务园区和企业,促进产学研合作,开展其他扶智、扶志活动等;五是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助推地方企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演讲团)建设,开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学会科技服务总站”实行本会委派的总站长、副总站长负责制,其法人由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积极开展全省范围内有偿科技服务,支付技术人员的有偿服务费用,其财务符合国家法定账户规定和依法纳税,经济实体接受常务理事会领导并接受学会监事会监督;接受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委托实施咨询服务在项目完成后将执行情况报省科协。
十二、强化与学术同行的交流。加强对接国家级学会,加强与省外学会的合作交流,发展同国(境)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以我省重大土木建筑产业发展为重点,结合服务会员及行业发展,不定期组织会员赴省外进行学术交流、考察,以高强高性能钢筋或混凝土、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老旧小区改造、EPC管理模式、装配式建筑等科技创新技术广泛进行学术交流、信息沟通,增进对国内先进地区及建筑技术、建设经验的理解和认识,努力促进我省土木工程建设技术的进步与创新发展。
十三、对优秀会员进行表彰、奖励,多渠道举荐人才。开展科技人才(会员)早期资助活动,创优科技人才发展环境;向政府或上级单位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在会员中开展表彰奖励先进活动;积极推荐科技人员申报省科协、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各种奖项,一是积极申报省科协的“江西省科技创新奖”,积极申报省科协“创新争先奖”,组织参加我省创新争先奖评选工作;二是组织做好中国建筑学会设置并定期评颁的全国“梁思成建筑奖”、“中国建筑设计奖”以及“建筑创作奖”、“青年建筑师奖”、“优秀建筑结构奖”和“优秀论文奖”等的初审、推荐申报工作;三是组织做好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设置并定期评颁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詹天佑大奖)”以及“住宅小区金奖”、“优秀论文奖”、“高校优秀毕业生奖”等的初审、推荐申报工作;学会会员获省级及其以上奖励的,及时报告省科协。
十四、积极向党和政府部门反映学会或科技工作者对政府决策咨询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对我省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科技发展战略、提出科技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议被党和政府部门采纳后,将情况及时报省科协。
十五、积极配合省科协工作,完成省科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十六、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建立健全学会领导班子制度建设、民主办会制度建设、年度检查和报告制度建设;坚持民主办会,发挥常务理事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决策学会重大议题,为学会发展提出意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发给有关单位与会员。
十七、加强学会秘书处及办事机构建设。学会秘书处及办事机构应在学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促进学会秘书处及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完善秘书处及办事机构人员的岗位职责,使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高、服务能力强、运行规范,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学会的发展;学会应规范学会档案管理,学会开展的主要活动材料、换届资料、各类报表、会员登记表、优秀科技人才登记表等都要分类存档保管,安排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变动时应办好移交。
十八、加强财会管理。制定明确的会费标准;账户、账目清楚;经费来源合法、使用合理;财务资产及票据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学会新设立的监事会作用;按照规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学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同时面临着诸多挑战。新的时代、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学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第九届理事会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研判形势,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理念,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增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为我省土木建筑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