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50457-2019)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57-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2、5.1.6、5.1.7、5.1.8、5.1.11、6.4.1、6.4.2、6.4.3、6.4.4、6.4.5、6.4.6、7.2.12、8.2.1、9.2.4、9.2.7、9.2.8、9.2.12、9.2.18、9.6.1、9.6.2、11.2.8、11.3.4、11.3.7、11.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2008)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12日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50457-2019).pdf


上一篇 :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 FXPC/ZJ G-01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
下一篇 : 《柔性直流输电换流站设计标准》(GB/T51381-2019)
江西省科协网站
江西省住建厅网站
中国建筑学会网站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网站
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联系电话:0791-86256517;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机械大厦9楼;邮政编码:330046;备案号:1569344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