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 学术对话圆满召开
发布日期:2021-11-04 来源: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

学术对话圆满召开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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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2021年9月27日,由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省城市科学研究会、南京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2020/202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暨2021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季”——“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学术对话在成都召开,对话聚焦“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邀请来自华东、华北和中西部的专家、学者和中青年技术骨干共聚一堂,深入研讨老旧小区低碳绿色改造,为提升老旧住区的宜居水平,实现城镇居住建筑双碳目标探索可行路径。



会议背景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同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9月27日上午在成都召开的“2020/202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暨2021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季”——“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学术对话,围绕如何通过改造,提升老旧住区宜居水平,建设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的城市,实现城镇居住建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学术对话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泉担任会议主席,邀请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总体规划学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院长俞斯佳;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城市生态规划学委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副院长彭瑶玲;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生态规划学委会委员、城市更新学委会委员,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总规划师展二鹏;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委会委员,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丁志刚;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授韩青;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生态规划学委会委员、工程规划学委会委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李红;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建筑所所长周勇;中国生态城市硏究院环境工程所所长刘杨八位嘉宾到会,从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的价值趋向、顶层设计、技术标准、长效机制等方面展开研讨,共同探生态文明和双碳目标背景下中国老旧小区改造的新思路。


开 场 致 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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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全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全总经理代表联合承办方致辞。他指出,我国城镇化已进入存量发展时代,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在改善居住条件和舒适度,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推进居住建筑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内循环,实现稳投资、保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也面临着来自于制度设计、技术标准、评价体系尚不完善的挑战,也有具体实施过程中来自于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和诉求的挑战,和建立长效机制维护改造成果的挑战。


主 题 阐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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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  军

南京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院长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首席规划师


邹军首席规划师作会议主题阐释,他指出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的三个现实需求。一是从全国城镇居住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量占全国年碳排放量的总额的比例分析,老旧小区低碳绿色改造是生态文明下实现碳达峰的目标的要点,也是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二是从人民对居住条件、舒适度要求日益提升的角度看,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三是十四五期间改造21.6万个老旧小区,将惠及数亿人,拉动数万亿元的投资,因此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是存量发展阶段稳投资、保就业、促民生的需要。


精 彩 发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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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斯佳

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院长


俞斯佳院长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了上海老旧小区改造进程中不同阶段面临的问题。在老旧小区改造1.0阶段,更多是注重建筑质量安全,包括它的使用功能,改造本身不涉及到规划和居民个体。现在老旧小区已经基本迈入2.0阶段,改造的模式越来越多元化,功能越来越复合,如电梯加装以及小区相关配套设施的补充,居民的意愿如何统一始终是老旧小区改造面临的难点。与此同时,部分老旧小区已经提前迈入3.0阶段,开始了增量化的改造,此种改造模式改变了原来的建筑主体和物权,但是体制机制和相关设计要求都是空白,成为了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的一大难点。未来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未来老旧小区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本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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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瑶玲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副院长

彭瑶玲总规划师就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机遇与挑战、趋势与问题作发言。她认为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城市规划建设向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她认为当前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有五大趋势与方向,一是价值取向从颜值提升向问题导向转变,更注重解决好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问题;二是空间尺度从小区本身放大到一个居住区、一片城区,并从地面延伸至地下空间,进行一体化统筹规划,在提升生活品质的同时减少日常生活的时间成本;三是技术标准从绿色建筑和工程领域,逐步向绿色低碳生态城区延伸探索;四是改造模式从大拆大建向渐近式改造利用转变,实现物尽其用;五是改造内涵从单纯的老旧建筑改造利用延伸到整个小区的综合整治,既塑形又赋能,让老旧小区焕发生机活力,服务百姓生活。她认为,在改造中还应注重技术的适宜性、技术的可及性和绿色低碳文化的塑造, 改造技术要结合当地气候地理环境,要与老百姓消费能力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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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二鹏

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总规划师


展二鹏总规划师提出了以绿色低碳为契机,同步实现城镇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及社会空间全面提升的目标。城镇老旧小区的生活环境及社会空间问题,是具有历史性、政策性和社会性的城市问题。展总以青岛市老旧小区为例,分析了老旧小区的历史形成、基本需求及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内外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案例,展总强调老旧小区改造更新要重点关注绿色低碳、社区配套、商业服务、环境景观、智慧城市等方面内容,并对我国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更新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在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导向时,坚持因地制宜、整体设计、标准适度、有机更新的基本对策,并统筹规划、协同解决深层次、结构性、系统性的不可持续问题;二是要珍惜保护既有的社区基础、文化资源和就业条件,构建有文化、有活力、有温度的社会空间;三是加快建立适应绿色低碳、城市更新、社区共制发展的数据库、项目库及指标体系,并协同优化小区周边用地规划和基础设施,促进老旧小区与街区、城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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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刚

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丁志刚主任基于江苏实践,提出老旧小区改造中要明确绿色低碳导向,综合考量居民需求、环境效益、改造及维护成本等,合理应用生态节能技术和“留、改、拆”改造方式,逐步实现从技术应用到模式运用、习惯培养、理念形成及标准树立。此外,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经济可持续性不足、组织推进模式制约、后续运维管理不完善和现行政策法规瓶颈等问题,建议要厘清责任边界,加强市场监管;合理分配改造增值收益;转变工程思维,改造与治理同步推进;优化“项目生成”模式,引导自下而上开展;优化考核机制,鼓励“慢工细活”;完善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提升运营管护水平;完善居住类建筑全周期修缮机制;完善改造技术标准规范,建立改造实施政策工具包,推动相关立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视野从小区延伸到街区、到城市,开展综合集成城市更新行动,推动从围墙内到围墙外的联动改善提升,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要完善基层治理网络,提升治理水平,结合改造形成一整套与城市更新行动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要实现为所有人的住有所居,改善人口发展环境;要留住城市中的“乡愁”,让我们的居住环境兼有颜值和内涵,表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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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青

青岛理工大学教授


韩青教授提出了将CIM基础平台应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基于CIM基础平台的老旧小区改造应用场景,是对社区内人口、房屋、设施部件与社区民意等信息实时采集,并依托BIM模型,将人与户、单位与房、建筑与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实时动态掌握社区内的人户房单位及公共设施基础数据。结合老旧小区的三维建筑精模,综合应用CIM平台基础,可对小区进行立体多维可视化管理,加强各部门和各主体的协同治理能力,推动智慧物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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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红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李红副总工程师结合湖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和工程实际,分享了自己对老旧小区标准体系构建和综合评价标准的思考。一是构建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体系闭环,即评估体验—设计规程—施工验收的闭环。二是重点关注完整社区、绿色化改造、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四大方面。三是各省市老旧小区技术导则仅涉及项目改造内容,缺少对小区类型的前期评估和评价标准。老旧小区改造综合评价标准包括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事前评估为生成改造项目提供支持,确定要改什么,事后评价针对改造效果进行评定,应做到对接城市体检,促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该标准为政府部门、市民及建设、经营、维护单位服务,从事前评估到事后评价并持续周期性评估,形成全寿命周期的监测评估和伴随指导。最后,李总还介绍了湖北省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案例,针对老旧小区雨污混流、地面硬化率高、空间局促等突出特点,提出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充分利用有限空间建设下沉式绿地、公共空间透水铺装改造等措施,除部分小区需通过区域平衡满足外,可有效实现海绵化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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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勇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建筑所所长


周勇博士通过研究绿色发展理念下国外住区的更新历程,分享了法国、德国、新加坡三个国家在顶层设计、技术支撑、实施路径三个层次方面的国际经验。一是在顶层设计方面,“立法解决”的法国模式;二是在技术支撑方面,“精细标准”的德国模式;三是在实施路径方面,“持续更新”的新加坡模式。周勇博士认为这三种模式在三个层次都各有亮点、各有千秋,对我国住区更新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顶层设计方面,设立针对既有住区更新的法规,统一规划、有序实施,取代传统、单一的申报——审批模式;设立针对建筑节能的法规,强制要求住宅改造考虑节能要求。在技术支撑方面,建立社区整体低碳发展技术体系,取代单纯关注单体建筑节能改造措施;出台针对既有建筑的评估体系和技术标准。在实施路径方面,分层、分类开展住区更新计划,整合社区资源;建立长效性的社区更新管理、维护制度,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制定滚动更新与动态调整的计划,实现相关利益群体的有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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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杨

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环境工程所所长


刘杨所长指出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是对当前城镇居住建筑整体的有机更新,是从传统的居住属性向人文、健康、生态、环保属性方面的延伸,也是下一步城市更新进程的工作重点。刘杨所长分享了两方面的思考。一是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的顶层设计思考。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的核心目标为打造绿色社区、打造低碳社区、打造智慧互联社区和打造宜居社区。包含五大方面内容,即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培育社区绿色低碳文化。二是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标准及适宜技术的探索。建立系统指导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的相关标准,建设包含九大约束性指标和八大引导性指标的指标体系。以低碳绿色为出发点,融合先进理念和前沿科技,将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和方向从拆建、修补、整治转变为以“综合改造”和“服务提升”为重点的有机更新,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绿色社区和新型城市功能单元。


总 结 发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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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泉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

江苏省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最后,会议主席张泉副理事长作总结发言,就各位嘉宾发言,他总结下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启发:

第一,探讨不同内涵下不同问题的定义。老旧小区低碳绿色化改造的“老旧”的定义是否可分为单项和整体;“小区”的定义是否可分为地段、社区和封闭区域;“低碳”的定义是否可分为改造过程中的低碳、改善后节能的低碳、运行阶段的低碳和总碳,在我国的生活水平条件下,“低碳”又该如何定义;“绿色”的定义是否可分为模式绿色和景观绿色。如建筑低碳可分为保温隔热低碳、清洁能源低碳和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低碳,这些问题在不同角度下的理解和定义,值得我们探讨。

第二,各地问题不一,需求不一,内涵多样复杂,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老旧小区的户型与现代生活适宜性的问题,建筑的节能、垂直交通、停车、环境设施等问题的内涵在不同场景下也有不同的定义。标准方面,国家层面、省市层面现行标准规范与存量时代建设发展的适宜性的问题,这些标准如何与时俱进,实现规范性、可行性,实现真正的低碳,值得我们思考。

第三,模式问题关键是定位问题和利益问题。今天谈到的上海、青岛、武汉等城市的模式,政府、开发商、居民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是处于主体地位、主导地位还是主创地位。政府公共财政出资,让少数私人产权受益,会造成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不公,但从帮助老旧小区弱势群体的角度而言,分配又是公平的。这类关系问题会造成长期性影响,在改造模式方面需要重点关注。

第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规划的意义和责任。规划责任包括规划行业、规划成果和规划从业人员的责任等,特别是规划技术人员,应积极思考自身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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